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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民主同盟
发布时间:2015-09-19   点击数:
中国民主同盟(简称“民盟”)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爱国统一战线的组成部分,是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参政党。
中国民主同盟是在中国共产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影响下,在民族危机空前严重的时刻,由主张“团结、民主、抗日”的政团,于1941年在重庆组成的,当时的名称是中国民主政团同盟。1944年改组为中国民主同盟。
中国民主同盟是主要由从事文化教育以及科学技术工作的高、中级知识分子组成的,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,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政党。
中国民主同盟是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参政党。中国民主同盟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,贯彻执行“长期共存、互相监督、肝胆相照、荣辱与共”的方针。参加国家政权,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,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,参与国家方针、政策、法律、法规的制定执行。积极发挥参政议政、民主监督作用。
从事文化教育以及科学技术和其他工作的知识分子,自愿遵守中国民主同盟章程,可以申请加入中国民主同盟。
吸收盟员,须由本人填写入盟申请表,盟员二人介绍,经过基层组织考察、讨论通过,报县级以上委员会审核批准,层报盟中央备案。
盟员有下列义务:遵守宪法、法律和社会公德,维护国家利益,保守国家机密;遵守盟的章程,执行盟的决议,参加基层组织生活和盟的活动,交纳盟费;参加国家政治生活,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,维护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;认真做好本职工作,遵守职业道德,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;密切联系群众,接受盟组织和群众的监督。
盟员有下列权利:选举权、被选举权、表决权;参加盟的有关会议,讨论盟的工作,阅读盟内有关文件和刊物;参加盟所组织的有关国家大事的讨论,反映情况,提出意见和建议;向盟的各级组织提出请求、建议和批评;在合法权益遭受损害时,可请求盟的组织帮助解决。